不锈钢广告栏;不锈钢宣传栏定制;不锈钢宣传栏制作公司
家住涪陵区的杨先生去喝喜酒,没想到离开时却被一个宣传栏的不锈钢将头部划出一条约9厘米长的伤口,至今还不知道该找谁来买单。
17日中午12点许,杨先生到荔枝街道梓里新街的空地坝上去喝朋友的喜酒,谁知离开时被一块设立在地坝上的宣传栏的不锈钢划出一条约9厘米长的伤口,随后在附近医院缝了8针,并输液治疗。“这个宣传栏修得太矮了,距地面仅约1.4米,经常都有人不小心撞上。”附近群众说,事发地的这两个宣传栏以前设置在南涪高速公路项目管理部的大门内,几个月前才移到门前的地坝上。
事发后,杨先生的妻子到南涪高速公路项目管理部综合办公室索赔。一代(音)姓负责人称,设置宣传栏的地方是他们公司租用的,是杨先生自己撞上了宣传栏,他们没有责任。
律师说法
双方都有责任
协商解决
重庆元同律师事务所陈培东律师就此认为,根据法律规定的过错责任原则,宣传栏的设置者应考虑宣传栏的设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曾多次发生事故,宣传栏的设置者均未整改,就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而受害人是成年人,自身不慎引发事故,也有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
陈律师建议,双方协调解决,如未果,受害人可提起民事诉讼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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